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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桦甸,蛟河,磐石曝光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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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0 16: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进行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日前,吉林市纪委对其中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舒兰市水曲柳镇先进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海军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4月,时任舒兰市水曲柳镇先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海军在未向贫困户征求意见并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将用于扶贫的黑木耳菌种低于购买价转让给他人,存在工作失职的问题。2017年8月18日,罗海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舒兰市水曲柳镇五道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秀芝等人工作失职、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时任舒兰市水曲柳镇五道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秀芝、时任五道村党支部副书记郝云辉等人以欺骗手段,私自决定将用于扶贫的黑木耳菌种低于购买价转让给他人,并从中套取7.4万元。2017年8月18日,马秀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郝云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磐石市富太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刘文辉私存私放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富太镇南长岗村大棚项目建设中,刘文辉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先借款15.7万元用于支付大棚材料款,但将扶贫资金私存私放,脱离监管。2017年9月8日,刘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磐石市富太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高修良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磐石市富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云明因履责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磐石市福安街道磨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金宝等人帮助他人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3年,时任磐石市福安街道磨盘山村党支部书记刘金宝、磨盘山村村委会报账员郭金山采取隐瞒欺骗、虚报瞒报方式帮助他人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2万元。2017年9月10日,刘金宝、郭金山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蛟河市新站镇民政助理吕春平等人工作失职失责造成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1年5月至7月,在农村泥草房改造申报过程中,蛟河市新站镇民政助理吕春平未履行审核职责;蛟河市新站镇双顶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董海、蛟河市新站镇长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姚常波,未履行入户核实职责,致使3名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泥草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8万元。2017年9月7日,吕春平、董海、姚常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桦甸市夹皮沟镇金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喜玉骗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12年初,时任桦甸市夹皮沟镇金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喜玉在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申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7,450元。张喜玉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9月7日,张喜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监督,强化通报曝光,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重点查处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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